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我的主!我的神!--淺談使徒多馬

1.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2025)

2.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029)

多馬真是一個可憐的人物,在眾多領會者的口中,他實在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尤其許多領會者總抓緊耶穌所說的最後一句話,來責備多馬的不信。

但小弟一直很堅持的觀念是,我們的信仰不應該變成很「殘忍」的信仰。個人「追求完美」固然重要,但對別人「近乎苛求」卻是非常不應該的事情。總之,這件事情我覺得應該談一談。

當耶穌死裡復活後,耶穌曾多次向門徒顯現(林前153~8)。不知道大家是否想過耶穌為何要這麼多次的顯現?耶穌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我們知道耶穌做事情向來有其目的與意義,肯定不是空奔跑、不是打空拳,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以及自己應當完成的任務(814)。對於耶穌的顯現,小弟認為我們可以從馬可福音1611~14節中那連續三個「不信」,去約略找到答案。除此之外: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一11)

「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彼後1:16)

從這兩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發現,耶穌的顯現成為後來門徒們向人見證時,一個非常重要的個人經驗(如同見證會,講自己的見證肯定比講別人的見證更有說服力是一樣意思)。這樣的顯現,讓門徒可以大聲向人宣講,叫人知道真的是「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祂曾真實的存在,就在你我之中。並且,祂為我們釘死十架又三日復活,而後升天。 

※耶穌顯現的重要目的,正是門徒們真正的信祂、愛祂、跟從祂。


如果耶穌顯現的意義,我們能夠了解。我們在看多馬時,就會更清楚了。以下列舉幾點跟大家分享:

之一、每個人的信心領受與信仰階段都不相同,要看得正確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有俗話說:有多大的屁股,吃多少的瀉藥()。神本來就沒有要我們做出超過我們能力範圍的事情,倘若我們不能將自己的信心看得正確,而把自己給看得太高了,要知道在神眼中,那自以為的信心,是徹徹底底的試探神。

所以有一回耶穌與一名被鬼附的兒子的父親這麼對話:
「耶穌問他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久了呢?」父親說:「從小的時候。那靈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治死他。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穌對他說:「『你若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立刻喊著說:「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

耶穌運用該父親提出的「要求」來反「要求」他,要他對耶穌有信心。而這父親向神承認他的「不信」,求耶穌幫助他的「不信」。從結局來看,耶穌確實賞賜了這位父親信心,並按著他的信心醫治了他的兒子。

這位父親看清楚了自己的「不信」,因而他向耶穌承認、祈求。這正是把自己的信心「看得合乎中道」啊!

我們呢?對自己看得清楚,看得正確了嗎?




之二、多馬相信了,多馬得福了!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約20:28)

很多領會者都完全忽略了這一句上文,就是多馬在摸到耶穌後,他完全的相信了耶穌。 因此耶穌才會繼續接著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029)

所以什麼是耶穌所說「有福」的重點?是沒看見的人有福?還是相信的人有福?
很多人以為多馬看見才相信這樣是沒有福氣的,但其實耶穌曾經這麼說過:

「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1316)


所以「看見、聽見」的人有福,「看見相信」的人有福,當然,「沒看見就相信」的人更有福。

或許,在多年的信仰歷程之下,我們對於神有了更多的了解與體會。但我們卻不可因而驕傲甚至去鄙視嘲笑那尚在幼稚階段的同靈。剛剛有提到,每個人從神領受的不同,每個人的信仰階段不同。這樣的輕視他人,就如同強迫沒長牙的嬰孩吃飯,或硬要幼稚園的小朋友運算微積分一樣意思。

誠如保羅說的:「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141~4)

神已經收納他了!如今耶穌達成了顯現的目的,因為多馬相信了。
當多馬相信的當下,耶穌已經收納他!我們是誰,還想論斷多馬什麼呢?

從聖經後續的使徒發展的記錄(1:26,徒2:14,徒6:2),我們可以知道多馬也成了神重要的工人。所以,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151),而非用自己的信仰階段來與別人比較優劣,進而洋洋得意甚至取笑他人。


我想這是我們應當要很注意的觀念,尤其是領會人員。


之三、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即使是活在現代,我們之中仍然存在像多馬這樣的人物,畢竟我們在知識爆炸的時代,本來就應該具備對事物批判思考的客觀性。到底這份信仰只是一種迷信一種傳統?或者這份信仰是否具備充足的邏輯概念與證據支持?

我們都知道科學尚未能證實的事情,不代表不存在或不可能;真金不怕火煉,真理是禁得起考驗的。只是以人有限的空間與時間,想要去了解神的無限與永恆,顯然靠那科學實驗精神,其實是永遠解不開謎底的。 正如聖經所說:

「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11:1)

我們所擁有的時間太有限,而時機錯過卻不再回,所以真的是切莫再遲疑、切莫再耽延。除了真實的去摸到神,「相信」絕對是唯一路線。同時,雅各書說「我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我們」。所以我非常肯定的相信,一個願意親近神的人,他一定可以摸到神!

對於學術界不能證實之理論一概不予採信的人,我們或許可以說是現代的多馬。大概我們總是覺得這樣的人的信仰很叛逆;但其實也許他們只是缺乏體驗,只是還未真正看到神、摸到神。當哪天神真的向他顯現,他不信也不行。(當然,我們知道有些人明明已經看見神的作為,卻仍然硬著心不願意相信,例:十災。)

 最後,我們來談一個例子:

約西元2091B.C.,亞伯拉罕聽從了神的話,他離開了本地本族父家(12:1)。但是,他一輩子從沒有真正擁有過神跟他應許的一片土地。從外人來看,祂的信仰很可能根本只是一場騙局,因為他把所有的籌碼都押在神身上了,而且很有可能到頭來成為一場空。但是從結局來看,我們知道神向他應許的話,一字一句都沒有跳票。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加3:6

在理性思考未能足夠證據支持的情況下,仍然願意堅持在神的應許之上,全心相信的人。耶穌這麼說:沒有看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


結語:

耶穌「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約20:27

對於耶穌這麼深的愛,我實在非常感動。因為祂知道多馬不信的軟弱,祂了解多馬那看似叛逆的倔強,尤其是那像是白目小孩才會說的賭氣話。
祂卻是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伸出你的手來…。

知道嗎?耶穌用了祂最大的包容與慈愛,接納了多馬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當我腦中浮現出多馬摸著耶穌的肋旁時,不禁淚水盈眶。

我想多馬的故事再一次提醒的是,耶穌是如此如此的深愛著我們。
我們共勉之。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