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元達偶爾會談到「神義論與苦難」範疇的話題。我覺得這是一個還蠻值得討論的部分,因為這其實衍生出太多問題,讓人感到困惑甚至懷疑;即便是非常資深的基督徒,也很難把這一件事情解釋清楚。記得之前在看《製造耶穌》一書時,在文章最後作者的自白當中,作者談到他為何離開基督教,就是因為他不能理解這世界上的「苦難」,可見這個問題的確讓人對基督教的神感到懷疑,甚至否定了神的存在。
最常見的問題是:
如果世界上有神,為何世界上還有這麼多的「苦難」?
如果神是「全能」的神,那為何還讓這些苦難出現?
有所為而不為(EX:消防隊隔壁發生火災卻不出手滅火),那神還會是一個「慈愛」的神嗎?
在嘗試回答這些問題之前,小弟覺得我們會需要先看看聖經如何去談論這些事情。
倘若我們很用心在看聖經的《箴言》或《詩篇》(特別是箴言),我們就可以看到很鮮明的「善惡禍福觀」。行善→好報;行惡→禍報,這個二分法的邏輯思考不斷在箴言當中不斷反覆地強調。因此苦難基本上幾乎可以斷定,就是來自人的「犯錯」。只是,知道嗎?這個二分法的善惡禍福公式,在《約伯記》與《傳道書》的運算之下,似乎無法得到一個合理的結果。
在傳道書中:日光之下不管人行得多善或行得多惡,至終都一樣會「死亡」(EX:0x任何數=0)。所以不管行善、行惡都沒有差異與意義。
在約伯記中:一個道德標準極其高超的義人(詳見約伯記31章),卻得到惡報的不合理結果。因為人再怎麼「義」,跟「神的完全」相比之下還是「不義」(EX:任何數/無限大∞=0),所以約伯三個好友、以利戶和傳統的教會長輩都不斷罵義人約伯「自義」。
傳道書的結論是:1.人並非只有日光之下,所以死亡不是結束,行善行惡的結果不會是一樣的。2.日光之下的一切都是虛空,只有轉求「日光之上」(傳12:13~14),生命才會產生意義,否則行得再好,在面對死亡時,那一切的善行都會破滅,毫無價值。
約伯記則告訴我們:1.人生遇到的苦難,不見得全來自於神,因為神不試探人(雅1:13)。2.在這樣(行善→惡報)「不合理的苦難」之中如果還能持守純正(伯2:3),那就可以絕對的「得勝罪惡」(羅12:20~21)。3.如果我們能擁有同理心甚至可以去饒恕人、愛人、為敵人禱告(伯42:10),那與神絕對的義比較之下的「不義」便能達到「完全」的地步(太6:14)(太5:38~48)(羅13:8)。
所以為什麼會有921大地震?為什麼會有南亞大海嘯?為什麼會有911事件?
倘若有神,神為何允許這一切事情發生?
面對這些質疑時,傳統常常因此產生一種「護教」的說法,說:「這一切都有神的美意,只是我們不明白。」但這個說法肯定不是完全的,而且也因為這樣的說法,讓很多人把神理解成是不公不義、莫名其妙的神,最終離開了基督教。其實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認知,這世界上的苦難並非「全部」來自神的美意。
例如:
挪亞時代神以大水毀滅世界,並非神的美意,而是因為世人罪惡滿盈(創6:5~7)
以色列人攻打艾城失敗,死傷眾多,並非神的美意,而是因為亞干犯罪(書7:1)
大衛年間出現飢荒,並非神的美意,而是掃羅曾殺了基遍人(撒下21:1)
保羅身上有一根刺,並非神的美意,乃是來自撒但差役的惡意攻擊(林後12:7)
有位父親的孩子從小受盡苦難,並非神的美意,乃是鬼附在他身上(可9:21~22)
躺了38年的病人身上的疾病,並非神的美意,乃是因為他的罪(約5:14)
這些苦難的「來源」,如果我們理解錯了,那我們就會產生一種偏見,並引導我們的信仰進入一個完全錯誤的方向。
之一:
我們從聖經看到保羅的苦難,我們如果使用「一切都有神的美意」的角度去思考,那這一切都理所當然對他是好的、有幫助的。錯了!保羅被打、被下監、被攻擊絕對不會是來自神的美意。用我們最簡單的理解,世界上沒有哪一對正常的父母,會把孩子從小打到大,連孩子都已經成熟到大人、非常完全了,還繼續打,而且越打越痛越大力。我們的神絕對不是喪心狂,如此殘忍對待自己孩子的神。
之二: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賽53:4)
事實上主耶穌也是被誤會的。在當時眾人眼中,一個得到如此苦難的人,他肯定不能說他自己「無罪」。他肯定是做了些什麼,才會連他的門徒都背叛他,連公會72位長老都審問定罪說他僭妄神,甚至落到巡撫與希律這些外邦人的審判下。他肯定是得罪了神,才會落到這樣的下場。但事實上我們都知道耶穌確實無罪,他所面對的一切對他全部都是「不合理的」,只是耶穌透過了這個不合理(無罪的人→死),反倒戰勝了魔鬼與罪權而復活,叫我們不得不承認神大能與智慧奧秘(提前3:16) 。
之三:
那時,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1~2)
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42:7)
小弟認為約伯三個朋友與以利戶就犯了這樣的錯誤,所以神在最後責備他們,說他們講得不如約伯的正確。在他們與約伯的辯論當中,他們不斷說1.神是公平的,人只有犯錯才會受到神的責罰。2.神是絕對公義,人在神面前都是不義的。甚至以利戶不斷發怒的說約伯「自義」。
但神說他們這些話反而讓祂的旨意暗昧不明,他們看似把神的絕對公義與主權強調證明出來,但他們搞錯了約伯苦難的來源(魔鬼的作為),將魔鬼的攻擊與神的作為混為一談,竟讓神的公義成為黑白不明、混濁不堪。無怪乎神要發怒了!
小結:
「凡事都有神的美意」這句話,千萬不要成為我們信仰中苦難來源的單一思考邏輯。小弟說這種話並不是嘗試在幫神「漂白」,神那絕對的公義(祂本來就是純白的)不需要小弟說明,只是我們已經把神「抹黑」太久了。
彼此共勉,下回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