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以色列人按著疆土完成了地業的分配,就在他們中間把地給嫩的兒子約書亞為業。 50他們照著耶和華的指示,把約書亞所要的城,就是以法蓮山區的亭拿‧西拉給了他。約書亞修建那城,住在城中。 51 這就是以利亞撒祭司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及以色列人各支派父系的領袖,在示羅會幕的門口,耶和華面前抽籤所分的地業。這樣, 他們就完成了分地的事。(約書亞記19:49~51)
從約書亞記18章~19章,記載了剩下7個支派(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但)分地的過程紀錄。約書亞分派每個支派3個人去作調查,所以應該是7*3=21或者12*3=36個人走遍了那地,按照城鎮把地劃成七份,寫在冊上,帶回到示羅營中約書亞那裏。
上一篇談到百姓在示羅設立會幕,有了信仰的中心,他們要真正承受那地,在那裡安居樂業。此刻的分地對他們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畢竟人類歷史以來為了土地的糾紛問題可是多得數不清哪!從上方的地圖中,我其實在看的時候會想說,他們的地好像分得有點不太平均耶...。(例如:但支派是一個大支派,在地圖上的地理範圍卻是蠻小的。)可是這的確是在抽籤前,那些調查人員所公平分好的地籤。
「約書亞就在示羅,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抽籤。約書亞按照以色列人的支派,在那裏把地分給他們。」(書18:10)
所以聖經說:「掣籤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箴18:18)看吧!聖經的話就是有它的道理,看似使用那看起來最粗俗的機率,卻是讓人意操作達到最小,可以讓人避免掉許多無謂的口舌之爭。反而在現代採用「民主投票制度」的教會,常出現一些難以解決的教會問題與非常主觀的教會決策。我想對聖經中的抽籤,我們應該是需要再做多一點的思考與討論才是。以下分享幾個我從以色列百姓抽籤分地當中所觀察到的重點,提供給大家一起做學習。
一、在以色列人各支派父系的領袖面前抽籤 -公正
台灣最近「北市府文林苑都更案」為何在各大媒體炒得沸沸揚揚?基本上就是因為這牽扯到了雙方的利害關係。人們發現自己的權益、利益受到了威脅與侵占,他們自然會做出爭取與反擊。但到底誰對誰錯?如果探討下去其實會發現在人並沒有真正的公平正義,我們只能說彼此去努力找尋一個彼此可以接受的平衡點作為共識。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百姓在神面前抽籤分地,其實這告訴我們很簡單一件事情:
世上只有真神才有絕對而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16:18~20)
我們從經文當中,就可以看到神對公義的重視程度。神明明的告訴百姓,想要承受神的地,就要追求至公至義,才得以存活。這件事情在後來的歷史中,神都不斷地強調著(賽1:13~17)(摩5:22~24),沒有公義公正,那即使獻上再多的祭物,神都不會悦納。
「 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誠實和公義。 」(亞8:8)
我們既然稱那公義實在的父為我們的神,在凡事上就應明白我們是行在神面前,所作所為不當脫離神的公義標準。教會更是如此,所有的聖工的規劃安排或進行、聖工人員的調動、處理教會問題糾紛等等,理當要是公公正正、實實在在、不偏不袒。
記得,教會若沒有公正,神不喜悅,也不同在。
二、在示羅會幕的門口抽籤 -公開
「吹這號的時候,全會眾要到你那裡,聚集在會幕門口。」(民10:3)
以色列百姓在曠野安營時,會幕就是在會眾的中心位置(民2:2),因此「會幕門口」對於以色列百姓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不管是祭司的獻祭、利未人與拿細耳人進行儀式的地方,更是真神透過領導者宣告指示與全會眾集合的地方。
會幕門口確實有它特殊的地位與意涵,在這裡進行抽籤分地,那就像是在華盛頓的白宮、台灣的總統府開現場記者會一樣。是完全的透明公開,沒有任何的內幕與藏私,所有分地的程序都坦白在眾百姓雪亮雙眼下,接受眾人的檢視。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1:15~26)
看看「陽光法案」(Sunshine law)這個近幾十年才在各個國家政府機關興起的法律,早在聖經裡就已經使用了。不管是舊約時代還是使徒時代的教會,都一樣的做法,許多會議與決定都是在公開的場合,讓眾人一起見證、參與。就像現今在法院中,所有的過程都有錄影存證,所有人在當下都必須為自己的言行做出負責。
真教會倘若能依照聖經的原則(太18:15~17),行事沒有暗地裡的秘密,沒有徇私的內幕。那相信在凡事也能像古聖徒般,在神在人面前都行的坦坦蕩蕩(得4:1~9)(徒11:12)(徒20:20),有無虧的良心(徒24:16)。我想這是今天在真教會或者各個團契高級班裡在進行決議時,我們都應該要掌握的重點。
三、在主面前抽籤-尊重神的主權
除此在公開公正的原則之外,聖經對以色列百姓其實有一項很重要的吩咐。
很簡單,「地是神的」。祂擁有真正的地權,我們充其量是寄居過夜的過客,不過是祂賞賜給我們居住權,所以不必爭也不能爭。分地,不過就像國高中畢業旅行住飯店在抽房間鑰匙一樣,這飯店即便你爭取得了比較高級又漂亮的房間,你了不起就是住那享受一兩天,時間一過你還是得走。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
百姓在神面前抽籤分地,其實很重要的觀念是:「尊重神的主權」。畢竟這一切都來自神的賞賜,他們才能從歷經430年埃及生活加上40年曠野人生還有7年征討戰爭之後,真正領受來自神的福氣,那流奶與蜜的迦南地。若非神帶領與人的順服,這地他們是想走都走不進來的。
所以在神面前,尊神為大。在這裡神為我們所決定所安排的一切環境,無論好壞,我們都感謝領受。我想這或許是最困難的學習,卻是每個人都應該努力的功課。同時,這也是教會最重要的處事原則。
「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7~8)
在教會當中,不管我們是擔任什麼樣的職分,我們都是不是「頭」,主耶穌基督才是「頭」。我們不過是互為肢體(羅12:5),為要造就教會,聯絡合式,成為神的身體(弗4:12)、神的殿(弗2:21),讓神的名得著榮耀。我認為這個觀念必須在每一個服事神的工人心中,若不是如此,那我們就不是做神的工,完全是為滿足自己的私慾做的。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4~27)
我們看看耶穌在世上的態度,祂是謙卑服事人,用著在人眼中是近乎最低微卑賤的身分來傳福音。到底我們是能憑著什麼資格去爭權奪利、佔據鰲頭的呢?我們這渺小的人類,所擁有、所領受、所使用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到底我們又有什麼好以衿誇自視呢?
誰是老大?神才是老大!
迦南地就是這麼一塊,賞賜給這12個支派分著使用,以色列百姓在神抽籤分地,也同時告訴著我們,神才是這塊地的主人。我們實在需要好好再次思考,今日到底誰才是真教會的主人。
結語: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軋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2~48)
以色列百姓抽籤分地,是得福氣、承受那地的開始;我們今日重生得屬靈身分,也是責任的交付、服事主的開始。
但願公平、公開與敬畏神的原則,成為真教會共同的學習與努力。
彼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