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

從抽籤分地論教會處事原則

讀經:書十九


49  以色列人按著疆土完成了地業的分配,就在他們中間把地給的兒子約書亞為業。 50他們照著耶和華的指示,把約書亞所要的城,就是以法蓮山區的亭拿‧西拉給了他。約書亞修建那城,住在城中。 51 這就是以利亞撒祭司和的兒子約書亞,以及以色列人各支派父系的領袖,在示羅會幕的門口,耶和華面前抽籤所分的地業。這樣, 他們就完成了分地的事。(約書亞記19:49~51)






從約書亞記18章~19章,記載了剩下7個支派(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但)分地的過程紀錄。約書亞分派每個支派3個人去作調查,所以應該是7*3=21或者12*3=36個人走遍了那地,按照城鎮把地劃成七份,寫在冊上,帶回到示羅營中約書亞那裏。


上一篇談到百姓在示羅設立會幕,有了信仰的中心,他們要真正承受那地,在那裡安居樂業。此刻的分地對他們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畢竟人類歷史以來為了土地的糾紛問題可是多得數不清哪!從上方的地圖中,我其實在看的時候會想說,他們的地好像分得有點不太平均耶...。(例如:但支派是一個大支派,在地圖上的地理範圍卻是蠻小的。)可是這的確是在抽籤前,那些調查人員所公平分好的地籤。


「約書亞就在示羅,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抽籤。約書亞按照以色列人的支派,在那裏把地分給他們。」(書18:10)


所以聖經說:「掣籤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箴18:18)看吧!聖經的話就是有它的道理,看似使用那看起來最粗俗的機率,卻是讓人意操作達到最小,可以讓人避免掉許多無謂的口舌之爭。反而在現代採用「民主投票制度」的教會,常出現一些難以解決的教會問題與非常主觀的教會決策。我想對聖經中的抽籤,我們應該是需要再做多一點的思考與討論才是。以下分享幾個我從以色列百姓抽籤分地當中所觀察到的重點,提供給大家一起做學習。


一、以色列人各支派父系的領袖面前抽籤 -公正


台灣最近「北市府文林苑都更案」為何在各大媒體炒得沸沸揚揚?基本上就是因為這牽扯到了雙方的利害關係。人們發現自己的權益、利益受到了威脅與侵占,他們自然會做出爭取與反擊。但到底誰對誰錯?如果探討下去其實會發現在人並沒有真正的公平正義,我們只能說彼此去努力找尋一個彼此可以接受的平衡點作為共識。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百姓在神面前抽籤分地,其實這告訴我們很簡單一件事情:
世上只有真神才有絕對而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16:18~20)


我們從經文當中,就可以看到神對公義的重視程度。神明明的告訴百姓,想要承受神的地,就要追求至公至義,才得以存活。這件事情在後來的歷史中,神都不斷地強調著(賽1:13~17)(摩5:22~24),沒有公義公正,那即使獻上再多的祭物,神都不會悦納。



「 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誠實和公義。 」(亞8:8)


我們既然稱那公義實在的父為我們的神,在凡事上就應明白我們是行在神面前,所作所為不當脫離神的公義標準。教會更是如此,所有的聖工的規劃安排或進行、聖工人員的調動、處理教會問題糾紛等等,理當要是公公正正、實實在在、不偏不袒。


記得,教會若沒有公正,神不喜悅,也不同在。



二、示羅會幕的門口抽籤 -公開


 「吹這號的時候,全會眾要到你那裡,聚集在會幕門口。」(民10:3) 


以色列百姓在曠野安營時,會幕就是在會眾的中心位置(民2:2),因此「會幕門口」對於以色列百姓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不管是祭司的獻祭、利未人與拿細耳人進行儀式的地方,更是真神透過領導者宣告指示與全會眾集合的地方。


會幕門口確實有它特殊的地位與意涵,在這裡進行抽籤分地,那就像是在華盛頓的白宮、台灣的總統府開現場記者會一樣。是完全的透明公開,沒有任何的內幕與藏私,所有分地的程序都坦白在眾百姓雪亮雙眼下,接受眾人的檢視。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1:15~26)


看看「陽光法案(Sunshine law)這個近幾十年才在各個國家政府機關興起的法律,早在聖經裡就已經使用了。不管是舊約時代還是使徒時代的教會,都一樣的做法,許多會議與決定都是在公開的場合,讓眾人一起見證、參與。就像現今在法院中,所有的過程都有錄影存證,所有人在當下都必須為自己的言行做出負責。


真教會倘若能依照聖經的原則(太18:15~17),行事沒有暗地裡的秘密,沒有徇私的內幕。那相信在凡事也能像古聖徒般,在神在人面前都行的坦坦蕩蕩(得4:1~9)(徒11:12)(徒20:20),有無虧的良心(徒24:16)。我想這是今天在真教會或者各個團契高級班裡在進行決議時,我們都應該要掌握的重點。 




三、在主面前抽籤-尊重神的主權


除此在公開公正的原則之外,聖經對以色列百姓其實有一項很重要的吩咐。


很簡單,「地是神的」。祂擁有真正的地權,我們充其量是寄居過夜的過客,不過是祂賞賜給我們居住權,所以不必爭也不能爭。分地,不過就像國高中畢業旅行住飯店在抽房間鑰匙一樣,這飯店即便你爭取得了比較高級又漂亮的房間,你了不起就是住那享受一兩天,時間一過你還是得走。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


百姓在神面前抽籤分地,其實很重要的觀念是:「尊重神的主權」。畢竟這一切都來自神的賞賜,他們才能從歷經430年埃及生活加上40年曠野人生還有7年征討戰爭之後,真正領受來自神的福氣,那流奶與蜜的迦南地。若非神帶領與人的順服,這地他們是想走都走不進來的。


所以在神面前,尊神為大。在這裡神為我們所決定所安排的一切環境,無論好壞,我們都感謝領受。我想這或許是最困難的學習,卻是每個人都應該努力的功課。同時,這也是教會最重要的處事原則。


「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7~8)


在教會當中,不管我們是擔任什麼樣的職分,我們都是不是「頭」,主耶穌基督才是「頭」。我們不過是互為肢體(羅12:5),為要造就教會,聯絡合式,成為神的身體(弗4:12)、神的殿(弗2:21),讓神的名得著榮耀。我認為這個觀念必須在每一個服事神的工人心中,若不是如此,那我們就不是做神的工,完全是為滿足自己的私慾做的。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4~27)


我們看看耶穌在世上的態度,祂是謙卑服事人,用著在人眼中是近乎最低微卑賤的身分來傳福音。到底我們是能憑著什麼資格去爭權奪利、佔據鰲頭的呢?我們這渺小的人類,所擁有、所領受、所使用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到底我們又有什麼好以衿誇自視呢?


誰是老大?神才是老大!


迦南地就是這麼一塊,賞賜給這12個支派分著使用,以色列百姓在神抽籤分地,也同時告訴著我們,神才是這塊地的主人。我們實在需要好好再次思考,今日到底誰才是真教會的主人。


結語: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軋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2~48)


以色列百姓抽籤分地,是得福氣、承受那地的開始;我們今日重生得屬靈身分,也是責任的交付、服事主的開始。


但願公平、公開與敬畏神的原則,成為真教會共同的學習與努力。


彼此共勉。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記取示羅的教訓

讀經:書十八


以色列全會眾都聚集在示羅,把會幕設立在那裏。那地已經被他們征服了。以色列人中剩下七個支派還沒有分得他們的地業。約書亞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你們每支派要選三個人,我好派他們去,他們要起身走遍那地,按照各支派應得的地業寫明,然後回到我這裏來。(約書亞記 18:1~4)


倘若我們看約書亞記的記載,從以色列百姓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之後,他們的信仰與軍事中心一直都是在吉甲這個地方。


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書5:10)
其餘經文請參考:(書4:19) (書9:6) (書10:6) (書10:15) (書10:43) 


直到約書亞記18章的這裡,聖經提到會幕建立在示羅這裡 從這個時候開始一直到以利的時代(撒上1:3),會幕都是在示羅這個地方。直到以迦博(意為:榮耀離開以色列了!)出生,約櫃為非利士人所擄為止。


對於示羅後來如此的光景,我們來看看聖經怎麼說:


1.「神聽見就發怒,極其憎惡以色列人。甚至他離棄示羅的帳幕,就是他在人間所搭的帳棚;又將他的約櫃(原文是能力)交與人擄去,將他的榮耀交在敵人手中;並將他的百姓交與刀劍,向他的產業發怒。」(詩78:59~62)


2.「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 所以我要向這稱為我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耶7:12~14)


3.「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設立在你們面前的律法,不聽我從早起來差遣到你們那裡去我僕人眾先知的話(你們還是沒有聽從),我就必使這殿如示羅,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耶26:4~6) 


到底這些經文告訴我們什麼呢?


示羅原來是神所揀選的地方,神照著自己所應許的,住在百姓當中(利26:1112)。讓百姓在「那地已經被他們征服了」(書18:1)之後,有神的同在看顧與信仰生活的核心,能以真正承受那地,在那裡安居樂業


但是歷史以來,以色列百姓犯罪,他們不聽從神的話語,就連祭司都犯罪使百姓陷在罪中(撒上2:24),甚至眾長老暗中所行都是褻瀆神的事(結8:11)。


於是我們看見神傷心而憤恨地離開了祂所同在那榮耀的殿(結8:6),就那稱祂名下、百姓所倚靠的居所。甚至神讓約櫃為外人所擄,任憑聖殿為外人所毀,任由聖地為外人所踐踏。


所以我們實在得看清楚示羅的結局,就是設立會幕那神同在地方的末景,然後我們再一次好好反思今日的真教會。


聖經告訴百姓:「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耶7:4)


神的話其實是穿越了時空,嚴嚴警告著今日的我們!


當年,約櫃從示羅抬到營中,眾人大聲歡呼著;當年,百姓仗著耶路撒冷神殿的光環,他們自以為神與他們同在。誰也料想不到,因為他們的不聖潔不公義,神竟是離開了他的殿,使以色列百姓大大敗亡,國家毀於一旦。


西元1917年,真耶穌教會於北京建立,直到如今已經走過了95個年頭。我們在全世界積極的宣道拓展,建立地方教會。有如當年的百姓在示羅設立會幕,他們征服了迦南全地,約書亞派他們眾人去調查全地好以制籤,要讓百姓真正完全承受那地為業。


一直以來,真耶穌教會在全世界宣告著:我們具備全備的真理、應許的聖靈還有神蹟見證隨著。我們有聖經依據的五大教義、十大信條。我們更認為我們是站在聖經的應許之下,是唯一得救的真教會。


沒錯!我們的確擁有這樣神賦予的屬靈的身分地位與屬靈的權柄。但是,從聖經歷史的鑑戒去看,我們知道倘若真教會背離了神的旨意、越過了神的教訓、失去了那真理的仁義聖潔。如同那失了味的鹽,如同放在斗底下的光。那我們所向人誇口的一切榮耀,神總有一天會將她丟在路上任人踐踏、廢棄於黑暗中哀哭切齒。


我們實在不要自己以為站得穩(林前10:12)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哪!


結語: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11:20~22)


願真教會記取示羅的教訓!
願主使祂的臉光照真教會,賜恩給真教會。


我們彼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