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積財寶在天-談新約奉獻觀

越來越覺得教會傳統的奉獻觀離聖經的教導有點距離,我認為有些需要修正的地方,這是打這篇文章的用意。
上週總會的公文到達地方教會希望在聚會中宣導奉獻的道理,於是傳道以「積財寶在天」為講題,開始了一連串信徒要奉獻,免去神咒詛、得到神祝福的講述,所引用見證則大多是信徒在建堂上的奉獻參與。
我因此一直在思考,奉獻金錢或者奉獻十分之一給教會作為會堂建築基金就是積財寶在天嗎?聖經好像不是這樣講的。
在舊約聖經當中對「奉獻」有相當多的紀載,從亞伯、該隱的獻祭到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一直到後來摩西律法明文的規定,寫得越發詳細(例如利未記的27章)。最後到了瑪拉基書,先知責備當時的百姓,沒有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我簡單整理了一下舊約中對於要分別出來歸神的奉獻:
  1. 植物→初熟的果子、穀物
  2. 動物→頭生的
  3. 人→長子(後來用利未人代替一切頭生的長子)
  4. 金錢→十分之一
現在教會中不怎麼說前面三項,只常說到第四項的金錢。但如果我們對於奉獻沒有全部放一起思考,表示我們對奉獻並沒有全面了解。我們首先來看看新約中對十分之一的教導。當我們翻開新約聖經,認真想要翻出十分之一的經文時,我們會訝異地發現只能找到幾處的經文:
1.耶穌責備法利賽人以及比喻(太23:23、路11:42、路18:12)
2.希伯來書作者引用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談耶穌是更美的祭司(來2:7~9)
但這幾處經文的重點,卻都不在十分之一上(像是耶穌說奉獻不可不做,但還有更重要的愛人才是不可忽略)。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耶穌、耶穌的使徒們怎麼都沒有詳細著墨並教導?新約的奉獻觀到底是什麼?
  •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7:27)
  •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19~21)
  •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19:21)
  •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10:21)
  •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路12:33~34)
  •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18:22)
  •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9:7-9)
從以上經文我認為有兩個重點可以歸納:
一、不再是奉獻十分之一,而是全部:
耶穌親自獻上了自己成為祭物,成全了舊約的律法,因此新約的奉獻不再是「十分之一」,而是「全部」。所以已經不是部分的切割取捨,好像奉獻十分之一就滿足了,因為耶穌已經毫不保留把自己全部獻上,保羅也在羅馬書說明要我們獻上全部的自己成為活祭,讓我們的身體(神的殿)能全然歸主。在新約會看到不少這樣的概念。
  • 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21:4)
  • 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林後8:3)
二、周濟窮人、幫助需要的,才是積財寶在天:
舊約時代的大衛王奉獻許多金錢與物料出來給所羅門建造聖殿,但在新約什麼是真正的聖殿?是建築物嗎?不,在新約時代希律王建的殿可不怎麼討耶穌的喜悅(太24:2、可13:2)。新約真正的聖殿,是所有歸主名下的人,就是教會,就是我們。
  • 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1~23)
  •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2)
  •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
所以如果我們搞錯了聖殿的定義,那我們的奉獻方向就錯了。正如許多教會拼命奉獻蓋會堂,我認為這是積財寶在「地」,這讓教會成了擁有大量房地產的財團法人。但在新約中,正確的金錢的奉獻是拿來幫補經濟比較缺乏的信徒,以及作為工人的需要(可參考拙作:從利未人得產業論教會供給聖工人員)
  •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4:34~35)
  • 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8:14)
  • 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羅15:26)
  •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2:10)
總結:
耶穌說要「積財寶在天」是要把錢放在需要的人們身上,跟蓋漂亮會堂的奉獻目標是完全不同的。當然我這話不是反對教會按造地區信徒的需要去提供相關合適的空間作使用,而是我們要去思考當教會宣導奉獻時,是否也搞清楚了聖經的重點。倘若我們隨便問一個信徒:耶穌說積財寶在天,要用什麼方法?信徒是否能回答出聖經中的正確答案。如果不行,那我們就要檢討了,代表我們的道理教導是需要修正的。
再來,只強調「十分之一」是停留在舊約的觀念,並沒有升級成新約的「全然奉獻」,倘若我們希望信徒能升級新約版,就應該在教導上作修正。
另外在奉獻運用上的先後順序上,地方教會上肯定有在經濟上比較弱勢的信徒,這些人的生活需要在神的眼中看來,比籌幾億又幾億的資金來蓋漂亮建築物要重要得太多太多了。當我們不斷忽略愛人幫助人的工作,不斷蓋漂亮會堂,美其名是擴張帳幕之地,但諷刺的聚會卻常只有幾隻小貓時,我們是否該檢討一下有什麼是該修正的。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

耶穌這話說得真好!我們的心在哪裡呢?奉獻要能努力站在別人的需要上,讓神的名因著我們對弟兄姊妹真實的愛心而得著榮耀,我想這才是回歸聖經的路線,願主幫助我們!

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耶穌的洗腳-「知道」與「不知道」

四福音中所描寫的耶穌,對當時的人們而言祂常常有許多驚世駭俗的舉動,不管是他在安息日所行的神蹟,或者祂回答問題所展現全新的思維角度,總是讓當世的人們感到驚訝與奇怪。


但在約翰福音中的對話片段,約翰似乎寫出了一個更讓人充滿疑惑的耶穌,好像沒有人能懂得耶穌祂在想什麼,也沒有人可以跟上他的腳步。


當耶穌跟尼哥底母談「重生」得救的道理,尼哥底母疑問出:「人怎麼可以重進母腹再生出呢?」


當耶穌跟撒瑪利亞婦人談永遠不渴的「活水」的道理,撒瑪利亞婦人向耶穌請求說:「求你把這水賜給我,這樣我就可以永遠不渴,就不用每天跑這麼遠來這裡打水了!」


當耶穌跟猶太人談什麼是「生命的糧」,有猶太人爭論說:「這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吃呢?」甚而有門徒質疑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於是離開耶穌。


及至到了最後的晚餐時刻,當耶穌伸出祂的手開始為門徒們洗腳時,彼得說道:「主阿!你洗我的腳嗎?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我們不斷看見,不僅耶穌讓談話的對象或群眾不明白,就連耶穌的門徒也不明白了。在約翰福音針對洗腳的對話中,我們更不斷發現耶穌的「知道」與門徒的「不知道」,這是今天分享的主軸。


  1. 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約13:1);門徒不知道。
  2.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約13:2);門徒不知道。
  3. 耶穌知道自己是從神而來,又要歸到神那裏去(約13:2);門徒不知道。
  4. 耶穌知道世間屬自己的人,知道祂所揀選的是誰,也知道誰要賣祂(約13:2,18,21);門徒不知道(約13:22,28)
  5. 耶穌知道他的洗腳意義(約13:7);門徒不知道。


「知道」與「不知道」之間,產生了極大極深的落差。所以耶穌告訴彼得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時,這句話深深觸動著我的心,因為我去想像彼得當時的內心情境,對於耶穌簡直像陌生人般可說一無所知的狀態。


彼得想像對白:「耶穌知道了我的一切,我跟了他三年,但我卻完全不知道祂現在內心在承擔什麼壓力?接下來祂要去哪裡?祂即將面對什麼苦難?連同伴中誰要賣祂我也不知道?祂現在又為何要洗我的腳?我什麼也不明白,我什麼也不知道!」


就像父母對小嬰孩做的一切:泡牛奶、換尿布、洗澡、哄入睡…,小嬰孩完全不知道父母現在到底想要幹嘛。但是即便「知道」與「不知道」之間是如此巨大的鴻溝,耶穌卻親自用「愛」做了填補。


因此無知的門徒,在耶穌愛的洗腳中,與主有分。


只是有點感嘆,當洗腳成為了一個得救門檻之後,我們其實很難在典禮儀式之外去體會耶穌當初的心情。不知道是因為我們好像都懂了、會了,還是我們得到的太容易。我們不明白,在我們仍然幼稚,對祂一無所知的時候,祂為我們做了多少?祂為我們承擔了多少?就連只不過是一雙不起眼、總讓人遺忘的腳,祂又是為此怎麼樣的愛我們,並且愛我們到底?


就像輕鬆吃著大餐,卻對背後辛苦的農夫的汗水與巧思料理的廚師的苦心無感一般。只是如果我們根本沒有珍惜感謝過,甚或產生出一點點的感動過,我們又如何會按著耶穌的榜樣,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去行」呢?


不禁要問,耶穌的洗腳,我們到底「知道」了什麼?






下一回:耶穌的洗腳-彼得「知道」了

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從利未人得產業論教會供給聖工人員

讀經:約書亞記21章


1 利未人的眾族長近前來到以利亞撒祭司和的兒子約書亞,以及以色列人各支派父系的領袖那裏, 2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從前耶和華曾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鎮居住,以及城鎮的郊外供我們牧養牲畜。」 3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的指示,從自己的地業中,把這些城鎮和城鎮的郊外給了利未人。(約書亞記21:1~3)


約書亞記寫到這邊,已經來到了分地的最後階段,在本章的經文中,詳細的記載到以色列百姓遵照神的吩咐,將自己的城邑抽籤出來歸給利未人。並在41節做統計說明: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個,還有城的郊外。


可能我們這樣讀過去覺得沒什麼,不過就是利未人得到該得的產業罷了。但是如果我們看回民數記35章,去看看神當初怎麼告訴摩西的話,我想我們可以再進一步的思考。


「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民35:1~8)


所以利未人分得48座城,是因為早在過約旦河之前神就已經吩咐要給他們48座城。


事實上不只是居住地,如果我們仔細去看看聖經中神提供給利未人的福利制度,從工作內容(民1:50~51)、工作年齡(民8:24 ~26),到工作收入與抽成(民18:24、民31:30)等等 ,全部都記載得非常的詳細,如果把它一一整理起來,恐怕是可以寫出一本還蠻厚的工作合約書。


為什麼神要這麼給予利未人這麼詳細的保障?


1.因為利未人代替了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在神面前服事神(民3:12)
2.因為利未人無分無業,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申10:9)


所以神為了保障他的工人,他動用了他最權威的命令,來約束百姓遵守,可惜人們總不喜歡按照神的命令走。舊約時代在省長尼西米的時候,利未人缺少了百姓的供應而斷絕侍奉(尼13:10 ~11);到了瑪拉基先知的時候,瑪拉基先知也曾責備當時的百姓沒有奉獻十分之一,廢棄了神與利未的約(瑪2:8)(瑪3:10)。因此我們看見利未人在服事的歷史上中斷的原因,主要都來自於喪失百姓十分之一的供養。


後來新約時代耶穌的救恩來到,聖殿、祭司與利未人的制度不再需要,因此十分之一的概念也只有耶穌略為說到(太23:23)(路18:12) ,耶穌的門徒便不曾再提起。


在新約對於專心服事神的工人的供養,耶穌與門徒取而代之的教訓是:


1.善於督導教會的長老,尤其是勤勞講道教導人的,應該得到加倍的敬奉(提前5:17)
2.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10:7) (提前5:18)
3.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加6:6)
4.勞力的農夫,理當先得糧食。(提後2:6)


我們也因此要再次思考,從利未人到現今對於聖工人員所應該有的對待。


本文小弟所指聖工人員,並非為維持聚會程序所產生一般侍奉性工作的工人;而是教會為拓展福音未得之地以及牧養教會信徒甚至到關懷社會各種不同族群、年齡、性別等的工人。


簡單來說,教會不應該長期依賴「志工」、「義工」這樣性質的教會工人,因為工人得工價、農夫得糧食是應當的。當教會有人期待不花半毛錢而可以不斷運用信徒對信仰的熱忱,無限度地希望這群人來推展一項又一項的教會事工時,我可以很肯定地說,這絕對違反神的吩咐。


因為這樣的作法就如同哥林多教會對待保羅的方式,所以保羅說: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來給你們效力。(林後11:8)又說: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林後12:14)


退一步思考,倘若保羅不是「為父母之心」來愛哥林多教會,他何苦自找難堪,在毫無教會供養之中來為哥林多教會白白服事?再說,我們又為何要學習哥林多教會這種錯誤的戲碼,來苛求他人以愛心免費為教會做義工呢?要知道若虧待神的工人,神會出馬追討回來哪!(雅5:4)


  • 當教會不遵守神保障工人的內容,事奉的品質肯定走下坡。


倘若教會希望在某些聖工上能夠進行推展,就應該花錢養一批工人,讓他們在生活上無掛憂,而能專心致力於這項聖工。而非以「恩賜多得,應該多付出」為名號,號召一群又一群的志工來服事,挑戰他們對於信仰熱忱的極限。結果到最後既沒有工人願意出來,教會也繼續空轉。事奉既沒有成長,仍然只停留在維持聚會程序的階段,教會領導卻又以建造物質的殿為矜誇,這樣的教會又將如何讓神得著榮耀呢?


結語:


當神說要給利未人48座城,約書亞就按照吩咐讓以色列人抽籤給利未人48座城。於是利未人專心服事神,讓神得著榮耀,神就讓福氣臨到全百姓。


這是歷史的榜樣,願我們都從中得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