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讀經:書十七
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他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們來到以利亞撒祭司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及眾領袖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摩西在我們兄弟中分產業給我們。」於是約書亞照耶和華的指示,在她們叔伯中,把產業分給她們。(約書亞記 17:3~4)
這一段故事其實是很有趣的事件,但我直到大學時代自己讀經時才對這一段有深刻印象。此刻出現了瑪拿西支派的5個女人,是西羅非哈的女兒,各自的名字與意義是:瑪拉 = "疾病"、挪阿 = "動作"、曷拉 = "鷓鴣"、密迦 = "皇后"、得撒 = "討人喜歡"(大家會不會也感覺這個爸爸為女兒取名字也蠻隨便的...)。她們向約書亞要求將產業分給他們,為什麼呢?原來這說起來還有一段故事在。
「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他們前來,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為什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於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他們為業;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民27:1~11)
簡單說來在摩西時代,瑪拿西支派的西羅非哈死了。但他沒有兒子,按照當時以色列父系社會的繼產制度走,他父親的產業沒有人可以繼承。因此他們來到摩西面前,將這件事情上呈給摩西,摩西將這件事情求告神後,神吩咐出這樣的法規:
1.父親死了要把產業歸給兒子
2.父親沒有兒子,就歸女兒
3.父親沒有兒子也沒有女兒,就歸給父親的兄弟(叔伯)
4.父親沒有兒子沒有女兒也沒有兄弟,那就歸給最近的親屬
這個吩咐其實有點類似收繼婚的制度(申25:5~6),可以保住名分與產業不外流。跟贖地的規則也有點牽涉(利25:23~38),因為當時每個家族都是平均分地後按照拈鬮(抽籤)得地,所以大家所得的產業都一樣。然後神說地永不可賣,就算是因貧窮需賣地,至近的親屬也會來幫忙贖回,如果真沒有至近的親屬可幫忙贖回,那到禧年時這些地還是會回歸原主。如果百姓遵守這樣的制度,便可讓以色列百姓當中免去掉嚴重的貧富不均,然後形成社會階級。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他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他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他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他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民36:1~13)
這一段經文針對這一部分又做了新增條例。也就是當父親的產業歸給女兒後,這些女兒若嫁給其他支派的人,那瑪拿西的產業就少了。所以這邊規定出這些女兒只能嫁給同瑪拿西支派的人,而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也按照這樣的吩咐行了。
所以到了真正約書亞分地的時刻來到,他們來到約書亞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摩西在我們兄弟中分產業給我們。」,於是約書亞照耶和華的指示,在她們叔伯中,把產業分給她們。
我不知道大家看到了什麼?小弟看到了幾點:
1.這五個女兒重視家族產業名分,勇敢據理力爭
2.摩西沒有自作主張,他尋求神的作法
3.神吩咐出最公平、合理的規定與作法
4.這五個女兒按照摩西的時代所達成的協議向約書亞要求
5.約書亞依循神的吩咐與當初的協議給她們產業,事情圓滿落幕
這一整個過程是感覺輕描淡寫,或許沒有跌宕起伏的劇情,或許不算精彩,但其實很有思考的價值。我們可以在這當中看到神的百姓按照神的吩咐得到產業,其中沒有將參雜進個人的私利與情緒,所以整個事件才可以這麼平順的發展到結束。我們反觀今日的社會,面對這些遺產的問題,不爭個面紅耳赤絕不罷休;甚至在教會裡也有人為爭財兄弟鬩牆,見面形同陌路的事情。我自己也曾看過好幾個教會負責人,在面對這樣的問題時,完全把基督裡的愛心與原則收起來;也有人對家裡的寡婦毫不憐惜的對待,他們以為粉飾得很好,但我們清楚這些事情神都會一一算帳的。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
「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4~15)
倘若我們知道地業真正的主人是神,人不過是寄居的,那事情就會有所不同。他們在得產業的事上懂得尊重神,不貪求個人利益,按照神的吩咐而行,後續就得以和平的結束。這成為我們今日很好的榜樣。我在想我們在生活當中也是這樣,有時候看到社會上的人們總是在爭取各式各樣的利益時,我們要知道我們應當合理而按份的去盡國家中個人的權利義務,重要的是我們樣記得我們的主人是神,我們要凡事尊重神。
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願神幫助保守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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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
他們卻沒有趕出
12/19讀經:書十六
他們卻沒有趕出住在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就住在以法蓮人中,成為服勞役的僕人,直到今日。(約書亞記 16:10)
這裡提到了以法連支派沒有趕出基色的迦南人,「沒有趕出」在原文וְלֹא הוֹרִישׁוּ是沒有獲得、繼承、趕出的意思,這個字眼在約書亞記15~17章與士師記1~2章出現了很多次。這其實是一個很丟臉、很不光采的結果,因為連那最強盛的猶大支派(書15:63)(士1:19),都沒有辦法完全趕出敵人(書15:63)(士1:19),甚至但支派還被強逼住山上(士1:34),沒有真正得地為業(士18:1)。
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結果呢?約書亞時代除了犯罪原因如亞干事件,他確實是沒有打過敗仗(請參考拙作殺了31個王)。所以約書亞才會說出:「耶和華你們的神必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去,使他們離開你們,你們就必得他們的地為業,正如耶和華─你們的神所應許的。」(書23:5)這一種很肯定語氣的話。或許是迦南人很強大,像是住平原的人有鐵車(士1:19),或者是以色列太弱。
但為什麼後來他們都無法做到約書亞或迦勒般的戰勝呢?
我在想也許下面這段經文可以得到了解:
「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若斷然轉離,緊緊跟隨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家,彼此結親,互相往來,就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羅網、圈套、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書23:11~13)
簡單說來無法全然得到神所應許地,既不是他們太弱,也不是敵人太強;而是他們的心轉離耶和華,失去了對神專心的倚靠。甚至後來這些迦南人正如約書亞的預言,成了以色列百姓的羅網、圈套、肋上的鞭、眼中的刺,讓以色列人快速的離開了純正的信仰,在不認識神的世代興起時,以色列成了國中無王各人任意而行的混亂局面。
我們或許可以這樣思考。有沒有什麼事情是我們個人信仰沒有完全趕出的惡習、家庭當中沒有完全趕出的破口、或者是教會中沒有完全趕出的舊酵?這些事情是讓我們無法真正進入神的應許中的原因,當下我們或許覺得無傷大雅、無關緊要,但就在忽視之下不知不覺、漸漸地變質,更潛近我們的生活當中,一點一滴啃噬我們個人、家庭、教會的生命,像是為荊棘所困,再無生存空間,更遑論結實纍纍的豐收了。
但願神賞賜我們每個人都有屬靈的敏感,有信心真正靠著神趕出仇敵,得著神的應許。
以上分享。
但願神賞賜我們每個人都有屬靈的敏感,有信心真正靠著神趕出仇敵,得著神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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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俄陀聶奪取了那城
12/17讀經:書十五
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奪取那城,我就把我女兒押撒嫁給他。」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嫁給他。 押撒來的時候,催促丈夫向她父親要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就對她說:「你要甚麼?」 她說:「求你給我福分;你既然把我安置在尼革夫地,求你也給我水泉。」她父親就把上泉和下泉都賜給她。(約書亞記 15:16~19)
1.猶大支派攻打基列‧西弗
2.迦勒以女兒押撒為攻城的獎賞
3.俄陀聶攻下城得娶押撒
4.押撒要丈夫求地,押撒求水泉
同樣的故事在士師記也記載了一次(士1:11~15)。聖經在談論分土地與戰爭之間,突然插入了這麼一段婚姻,讀來似乎讓人覺得有點突兀,而且這段故事如果沒有再去做相關的背景了解也不是很好理解,我們這一回就稍作談論。
從士師記我們可以瞭解到在抽籤分地後,我在猜也許是當時猶大支派地位最高、人數最多(民26:22),所以神讓猶大支派首先開始攻打迦南人(士1:1~2)。我們不知道那時猶大支派的首領是誰,但迦勒之所以能夠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奪取那城,我就...」這樣的話,顯然在猶大支派他是有蠻高的地位。也許我們在這一段也可以看迦勒如何做到提攜後進,從戰場上世代的交替,拿來討論教會當中服事的傳承。
「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奪取那城,我就把我女兒押撒嫁給他。」
迦勒出這一題倒是蠻心機的,正如人們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但迦勒這回說的獎賞可不是錢財或土地,竟是他的寶貝女兒押撒(代上2:49)。基列‧西弗其原文意為「書本之城」、「紀錄之城」(07158),等於是當地的行政文化中心的,是一座相當堅固的城。我想迦勒知道要攻下這座城有難度,他才會拿娶他女兒當籌碼。因此他之所以會這麼說,雖然不是像掃羅那種出自惡意想害死大衛的想法(撒上18:25),但也表示這個城絕對不是每個男人都有那個能耐能隨隨便便攻下的。
此時,俄陀聶出現了,他奪取了那城。
俄陀聶是誰?他是「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從聖經似乎很難看分明到底他是迦勒的姪子還是弟弟,但他跟迦勒同為以東人的後代(07073 07074);他是聖經當中的第一位士師,其名意為「神的獅子」(預表著君王彌賽亞),也是聖經第一回記載神的靈「降」在人身上的士師(士3:10)。
俄陀聶很有膽量與能力,俄陀聶攻下城後,迦勒實現了他的承諾,把女兒押撒嫁給他。我們這樣看過去可能覺得沒什麼,
俄陀聶既然攻下城得到獎賞是應當的阿!但當我看到後來押撒催促丈夫向她父親要一塊田(書16:18),而且他所得到的土地還是那塊乾燥的尼革夫地(請參考13寫的文章),是沒有水泉根本無法耕作的土地時。我才猛然了解到,原來俄陀聶不是為了錢財或者土地來的,他之所以冒死去攻打基列‧西弗,完完全全是為了押撒阿!
不少前輩認為這一段預表著耶穌的捨命救贖,俄陀聶冒死(十字架的流血)攻城(打破魔鬼的權勢),然後才得到押撒(教會),迎娶押撒(教會)。正如聖經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我自己不見得會用預表的角度來解讀,但我覺得我們可以從這段故事去了解到,沒有哪一對婚姻不需要付出與經營。今日很多離婚的問題,常常歸納起來就是彼此不願為彼此付出努力,然後怪罪於彼此不適合而說要分開。其實真愛不會只淪為口號,而是真實的付諸行動(約一3:18);俄陀聶用他自己生命衝鋒陷陣的付出與勇氣,成了愛押撒的證明,再也不需要什麼樣的言語去形容描述。我想這是每一個家庭(不管是未來式或現在式)對婚姻應有態度精神的學習。
【題外話→看到俄陀聶這一段時我突然想起一句閩南語說:「愛丟卡慘死」。意思是說愛上了,什麼樣的苦就算要死都不管了。哈~】
第18節畫面瞬間轉到了結婚後,押撒催促丈夫向爸爸要一塊田,然後自己再向爸爸要水泉,從這邊我們蠻容易就看到押撒是一個頭腦相當精明而有方法的老婆。可謂虎父無犬女,那充滿信心的迦勒的女兒押撒,她很懂得家庭大計,在迦勒問她要什麼時,她馬上就可以把重點講得到位、清清楚楚。正如箴言說:「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31:10~12)
押撒幫助俄陀聶,讓他沒有後顧之憂。所以後來俄陀聶可以接受神的託付成為以色列國的士師,打敗敵人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士3:10),讓國家得以安定太平,不是沒有原因。
婚姻家庭一直都是服事神的重要基礎,到今天我們在教會中的事奉也一樣,雖然有神的幫助,但婚後倘若沒有來自伴侶的互補與後盾支持,我們常常就難以有動力在當中繼續奮進。
從聖經特別對俄陀聶跟押撒婚姻的紀錄,我想我們就可以看到神對婚姻的重視。其實戰爭與得地真正的重點,在於建立一個神所祝福的婚姻與家庭,從婚姻中去付出愛、經營家庭到服事神。
願神帶領大家的婚姻家庭(不管是未來式還是現在式)!
以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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