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從美國回來台灣當兵的啟恩來到了台南,雖然非親非故,不過感謝主因為Amber的牽線,我當了一天的地陪。那一天的早晨,在歸仁教會與趙執事再次聊到了既嚴肅又敏感的話題,就是「死罪」、「除名」與「洗禮審查」等等。
這個問題的確是很多信徒的困擾,
什麼是死罪呢?倘若問起這個問題,目前TJC信徒大多的直覺會是第7戒。
這個問題的確是很多信徒的困擾,
什麼是死罪呢?倘若問起這個問題,目前TJC信徒大多的直覺會是第7戒。
上網查了一下,真理研究會對於死罪討論出這樣的決議:
1.
淫亂,拜偶像,姦淫,作孌童,親男色-同性戀,偷竊,貪婪,醉酒,辱駡,勒索(林前六9,10)
2.
污穢,邪蕩,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兇殺,荒宴(加五19~21)
3.
褻瀆聖靈(太十三31,32)
4.
膽怯,不信,可憎,說謊話(啓廿一8)
聖經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約一5:16)
我想這或許是為何教會會產生出「死罪」概念的重要經文,因為很多長輩對「至於死的罪」與「不至於死的罪」做出了很多的詮釋。
我覺得在回答「什麼是死罪」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其實應該要想一想:到底有哪條「罪」是不會「死」的?
聖經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
又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接著又說:
1.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
2.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所以當「罪」因著亞當的背約而入了世界,人既然無法靠著自己的行為來得到完全的無罪與稱義,那其實每個人身上都帶著真正的「死罪」。一個有罪的人就會死,所以我們從聖經看見亞當的靈魂死了(創2:17),身體也死了(創5:5),於是死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羅5:14)。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耶穌的救恩的原因,因為每個人都在亞當裡死了(林前15:22),若沒有耶穌白白的救恩,沒有人得以戰勝罪的轄制,得到重生(多3:5)。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
不定罪,是因為我們得到了耶穌的救恩。簡單說我們本來是要被定罪的,但耶穌背負了我們的罪,於是我們的罪得到了「赦免」。這是一個超級重要的關鍵,就是「赦免」或做遮蓋(羅4:7)、釋放(羅6:18)。以下我們來看三個經節:
1.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可3:28)
2.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6:6)
2.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來10:26)
這樣統結起來,或許我們就明白何謂死罪了。
死罪從聖經的定義就是:
1.不願意悔改,罪沒有得到神的赦免→死(EX:以利和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
2.就算悔改了,神也不願意再赦免→死(EX: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
倘若我們了解了真正的死罪定義,那我們就會懂得做積極的認罪悔改。而不再只是在那犯罪之後,消極的認為自己沒救了,甚至還自己當起神來審判人為人定罪了。
倘若我們了解了真正的死罪定義,那我們就會懂得做積極的認罪悔改。而不再只是在那犯罪之後,消極的認為自己沒救了,甚至還自己當起神來審判人為人定罪了。
在教會的生活當中,我們或許會遇到曾經軟弱迷失腳步的弟兄姊妹,責備罪惡或許是需要的,但在那些真理的教訓警戒之下,我們是否存著溫柔願意對方回頭歸向神的心呢?還是只是願意在神面前相較於對方的罪而突顯出自己的義呢?
神稱義的,誰能說他有罪呢?
聖經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8:33)
我們千萬不要像浪子比喻中的大兒子,責怪神為何如此的不公不義。
主阿!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路15:30)?
主阿!她明明是行淫的壞女人,祢卻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
主阿!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路15:30)?
主阿!她明明是行淫的壞女人,祢卻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
主阿!這是一個如此罪大惡極的城市,祢卻說祢愛惜城中的人與牲畜(拿4:11)?
主阿!這是一個犯下滔天大罪的君王,祢卻讓他成為耶穌的家譜,應許國度的預表(太1:1)?
其實在神絕對的公義面前,又有誰能自義呢?
就連亞哈王在神面前的自卑(王上21:29) ,神都還願意給他再多一點的時間。
我們又能說什麼呢?還能向神表現我們有多公義呢?
主阿!這是一個犯下滔天大罪的君王,祢卻讓他成為耶穌的家譜,應許國度的預表(太1:1)?
其實在神絕對的公義面前,又有誰能自義呢?
就連亞哈王在神面前的自卑(王上21:29) ,神都還願意給他再多一點的時間。
我們又能說什麼呢?還能向神表現我們有多公義呢?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既然我們也都曾在死亡黑暗的罪惡當中,也都是白白得到神的恩典,
神不是要我們去為這些人定罪,祂正是要我們去將那些迷失真道的人們挽回過來!
這是我們對死罪,應當有的認知與作為。
結語: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透過「徹底的悔改」與「耶穌完全的救恩」,我們才得以活過來,真正坦然無懼站在神面前。
我想當我們不斷去思念這一份本乎恩、因著信的信仰時,聖靈將不斷在我們心裡呼喊著:
去吧!去吧!去把我的迷羊找回來!
但願大家在思考過死罪的內涵後,得到積極作為的動力,求主幫助我們。
這是我們對死罪,應當有的認知與作為。
結語: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透過「徹底的悔改」與「耶穌完全的救恩」,我們才得以活過來,真正坦然無懼站在神面前。
我想當我們不斷去思念這一份本乎恩、因著信的信仰時,聖靈將不斷在我們心裡呼喊著:
去吧!去吧!去把我的迷羊找回來!
但願大家在思考過死罪的內涵後,得到積極作為的動力,求主幫助我們。
以上分享,願彼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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